《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由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制定,国务院于7月24日批复该文件。方案中明确提到今后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
其中,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办确定的上述节假日连休日。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免费,由各省(区、市)政府决定。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开始,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按过去的经验,各部门收到文件的时间有差异。
对于上述文件,交通运输部并未做过多解释,只说以公开发布信息为准。文件的下发需要一段时间,特别是需要办理的,没有十天半个月下不来。而需要办理是指需要完善的具体办法。据分析,交通运输部未正面回应公布文件可能是在研究和完善具体实施方案。
事实上,近两月交通部关于节假日免费的消息十分密集。5月,交通运输部称有关部门已经开展对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且已经起草了实施方案,将在进一步完善方案后按照程序进行报批,争取早日尽快出台。
7月26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在该部2012年度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目前有关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方案正按规定程序报批,批准后将尽快出台实施。但一切还是要以正式文件为准。